雷爱民:他死了,我们要说什么?——试析生死学视野下的发丧与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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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72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05日18:09:56 打印此页 关闭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论语.为政》

 近年来,学术界以及其它领域一些知名人士相续去世,纷至沓来的是各种发丧消息以及千篇一律的吊唁电文,令人困惑的是:虽然去世的人千差万别,但是他们得到的评价与吊唁的电文却离奇的相似!这不禁让人感慨:原来无论谁死了,但凡听到消息,都可以用一句“节哀顺变”,或者“某人千古”,就打发了事!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些人如此不同,他们到了最后竟然都“殊途同归”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在死亡面前完全消解了,人们在世上留下的痕迹因为他人最后一句话而变得单调无趣,甚至显得有些草率了!面对他人的死亡,我们到底应该说什么?对于他人死亡的反应与回复,本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礼仪,其中的做法与言语并不简单,体现的生死学理念也是非常清楚的,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些发丧词与唁电清晰地描述出了人们内心的死亡图景和想象:死亡可怕,他死了可惜,他不该死,90、100岁还是不能死,病了、老了都不能死,他死了我只有哀伤!这些观念在生死学视野下是非常荒诞的:没有人不会死,他人死后,我们不能说他不该死,而是要接受他的死亡,更不能故作震惊,无病呻吟。

  一、他人死了,我们除了接受之外,别无选择

在众多官方发丧的消息以及唁电当中,最令人感到困惑的是,这些官面文章中几乎都可以看到类似“惊闻”、“震惊”“痛悼”于某人的死亡,哪怕这些去世的人已经很高寿了,或者文中提到知悉逝者生前早已病重,但是,对于他的去世,丧文与唁电还是表示不能接受,好像此人的死亡是完全不能想象的!我不知道这些写唁电与发布消息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只是按照习惯性的表达行文倒也不足为奇,毕竟接受死亡是当前社会普遍没有习得和训练过的能力,因此,作为官面文章,如此这般也不足为奇。但是,对于那些个人唁电或者向逝者亲属表达的致哀之文,发文或长或短,发文者或知名人物或普通人,其中出奇一致的是:他们都惊讶于他人的死亡,“一样的痛彻心扉”,“数不清的惋惜和哀叹”,好像人在某个阶段死亡是什么离奇的、不能理解的事情一样。对于生死学来说,人人都有死,无论达官显贵、士绅名流、高僧大德、学界硕儒,还是不名一文、从未入流的普通人,在死亡面前,他们都是平等的:都得死!更重要的,他们的平等还体现在,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景下,人们死亡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而是极其正常的事情。死亡从来没有给任何人开过后门,也绝不会因为某个的身份、地位、财富、学问、人品等特别突出而放他一码——死亡要发生,是任何人的意志都无法左右的。因此,当我们抛开世俗的各种标准与先见来看,他人的死亡,就如同我们自己的死亡一样,除了接受,应无惊讶可言,更无需故做矜持:仿佛某个人不应该死亡一样,或者他可以不死一样。只有接受了死亡必然发生,意外或者常规,任何年龄段,任何人,疾病或健康等,死亡都有可能找上门来,我们才不会把发丧消息写得那么肤浅而离奇。

二、他人死了,我们可以说的话很多,唯一没有的是标准答案

  其实,面对他人死亡的消息,我们不知所措,这本是人之常情,不知道说什么也不足为奇,但是,偏偏我们在回应他人的死亡时,却形成了一种必须要回应的、无关痛痒的标准答案,那就是表达惋惜和让人“节哀顺变”,或者以一句“千古”而终结所有可以说的话。“节哀”对于那些真正处在哀伤之中的丧亲者来说毫无意义,而“千古”更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获得的。或许正是因为人们不知道说什么,所以陈词滥调最容易进入我们窘迫的视野,它是无所用心、也是最为安全的说法。如果我们在面对他人丧亲之痛时,只是无关痛痒地说上那么一两句看起来关心的话,那么还不如什么都不说,或者说些别的话,可能对当事人来说更有价值。我们从某个学者的去世,看到朋友圈里漫天的“某某千古”的消息,有时候真的有点恍惚,甚至禁不住多想一点:这些表达,如果让逝者看到了,他们会作何感想?至少在我看来,要是我死了,我看到这些奇怪的消息,是会发笑的!陈词滥调背后,就是人们对他人死亡没有思想准备,没有真情实感,没有语言准备,更重要的是:没有同情心、同理心。假如说当今社会,人们真正开始重视起死亡,重新发现了死亡,那么,我想,在面对他人的死亡时,我们可以说的话其实有很多,完全不是只有一种说法的。我们当然可以向丧亲者表达我们的哀思、关切,也可以向他们表达对逝者的敬意,也可以表达对逝者的情意,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祝贺逝者功德圆满,或者完成了人世的使命,或者获得新生、重生,或者纯粹表达我们的感激和谢意,甚至可以表示提供帮助的意图,诸如此类,不同的人、不同的对象,我们自然可以说不同的话。相信在这些思路之下,我们可以说的话很多,但是,我们唯独不应该向丧亲者表达的就是惋惜,好像死亡不该发生在他身上一样——因为这样只会加深丧亲者的同感:他真不该死啊!他怎么能死呢?他怎么能这样自私地离开,不管不顾我们呢?他怎么就不能为了我们多活一些时日呢?上天怎么能这样对我、对他呢?只要有这种想法,那么,丧亲者的痛苦就会不断地延续,悔恨和不解就会始终环绕,不接受逝者的死亡会成为人们最大的困扰。因此,他人死了,我们当然要表达的是接受他死亡的事实,而不是向逝者亲属表达惋惜之情。我们通常说“逝者为大”,其实最好的尊重,或者说真正的“逝者为大”,就是首先要接受他的死亡、接受他已经成为了逝者的事实,否则,我们就只会纠结于“他怎么能死呢?”然后,在各种矛盾的情绪中不能自已,从而错失向逝者和家属表达情意和慰问的机会。

  三、他人死了,我们可以多说说这个人,而不是总说某些他做过的有用的事

  所谓盖棺定论,现在有很多方式,以前的谥号文化虽然没有了,但是人世、官方、私人对逝者的最后评价一直存在。在当前社会的发丧和唁电中,这一部分内容有意无意地体现了出来,比如单位评价某人如何,机构归纳了逝者生前取得的成就,甚至个人也会对逝者进行为人处事、成就大小的评断。这些做法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司空见惯,人们仿佛都有资格去评价那个作古的人,无论客观与否,说上一两句,凑个热闹,也没有人会特别注意什么,当然也翻不起什么浪花。在此过程中,最无聊的是那些曾经与逝者有过交集的人,在回忆文章中讲一些逝者对他们的赞美和认同,或者通过逝者来抬高自己的身价等,这些比较拙劣的手段只是对逝者不敬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人们对逝者的离去,仿佛最喜欢说的,是归纳他们留下的成就和功绩,唯独不见这个人到底如何的详细描述,更难看到评价的人对逝者的情意。如果“生,事之以礼,死,葬之礼”是传统儒家对人们的期待和要求,那么,“以礼”的方式根本上还需要“仁爱、有情意”地对待逝者。换句话说,斯人已逝,其人留下的成绩、功业显然可以快速概括,也是世人最容易看到的内容,然而,逝者本人却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最极端的情形下,人们即便参加了某人的葬礼,最后却依然不知道他是谁,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更不在乎他的生命历程留下了什么可以学习的东西。如果说他人去世了,我们真的要表达我们真挚的情意,那么,我们可以多说说逝者的生命故事,少说一些他的成就和功业,因为相对逝者的功业、成就来说,其人格、人生、生命历程更加重要。如果人们只是简单地概括和归纳某人的成就,那么,实际上它在传递一个非常不好的信息:人活着只有功利价值,哪怕死了,也只会被人们记住他做了什么对社会、他人有用的事情,而“他是谁”则是其次的。我相信,在这样的观念之下,人们对于“人是目的”、“人本身的内在价值”是怀疑的,长久看来,没有人会愿意只是社会或者他人的一个工具,哪怕到死还是如此——因而放弃功绩和不追求成功就是死亡给人们最先的启示,不贡献、不付出、无所谓,因为到头来也并无损失:死亡会抹平一切的!因此,只有真正重视人的价值,在死亡发生后,多说说这个人,多说说他的生命故事,而不是说他有何用,或许对活人更有激励作用、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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